福建:推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项便民利民措施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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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规定,2020年1月1日起,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收回原委托福建省消防协会承担的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及其管理的鉴定站,并制定出台四项相关的便民利民措施,以更好地服务我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让群众参加考核鉴定更方便、更快捷。
一、拓宽鉴定报名服务渠道。
社会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福建省消防服务大厅”(www.fjxf.gov.cn)新开设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端口报名参加鉴定。同时,继续保留原开通的福建省消防协会网站报名渠道,同步收集报名信息。
二、鉴定报名推行承诺制。
取消对培训期限、培训师资、培训场地等要求,凡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从业时间或学历要求,即可报名参加鉴定。不再提供证明工作年限的医社保和重点单位证明等材料,由报名人员作出工作履历符合报名条件的承诺后,即可报名参加鉴定。
三、降低鉴定报名费用。
2020年1月1日起报名参加鉴定的,仅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费,不收取器材损耗费。
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2020年1月1日起报名参加鉴定的,鉴定考试内容执行新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标准。新的职业标准更注重关键技能的考核鉴定,将有效强化持证人员业务素质能力,提升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能力水平。